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萍乡公布2家企业自查重大事故隐患免罚案例

发布时间:2025-11-03 浏览量:

近日

安源区应急管理局公布了

萍乡2家企业自查重大事故隐患免罚案例

详情如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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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推进柔性、温度执法,切实给予企业容错纠错空间,激发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内生动力,进一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,安源区将《萍乡市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免罚制度(试行)》同步配套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、专家帮扶指导等机制,遵循“主动自查、积极整改、自查免罚、被查从严”的原则予以免罚。制度实施以来,萍乡市安源区重大事故隐患上报企业自查占比超50%。

江西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免罚案例

案例简介:2025年6月5日,该公司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中,发现生产用水的污水池可能存在硫化氢中毒风险的有限空间,未做有效的安全防护,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、未配置有限空间救援应急物资,属于重大事故隐患。企业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上报安源区应急管理局,该违法行为依据《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,责令限期改正,处5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。

处理结果:6月6日,安源区应急管理局上门指导服务,并根据《萍乡市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免罚制度(试行)》的通知有关规定,对该企业作出不予处罚决定。6月18日,企业对该重大安全隐患完成整改闭环。

江西某家具有限公司免罚案例

案例简介:2025年10月17日,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带领安全管理员进行全厂安全生产大检查时发现,生产车间粉尘作业区域(打磨房)安装了非爆型电风扇,企业对该隐患初步判定为重大隐患,并上报到区应急管理局。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工贸科和执法队上门指导服务,核查该隐患依据《工贸企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》第十一条第七项规定,判定该隐患为重大安全隐患。该违法行为依据《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,责令限期改正,处5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。

处理结果:10月21日,安源区应急管理局根据《萍乡市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免罚制度(试行)》的通知有关规定,对该企业作出不予处罚决定,10月22日,企业对该重大安全隐患完成整改闭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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